私校的「自由」認捐 by綉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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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前,小兒子拿了一張繳款單給我,上面寫著「認捐」。我用心看繳款單裡面的內容說明,其中一條說「尊重所有支持者自由選擇是否捐助的權利,不接受任何有違反自由意志原則的捐助」。 

當小兒子跟我說要繳錢,心想有沒有搞錯,前兩週才繳一萬七千多元,怎麼這週又要繳,怎麼會有這麼多的費用要收?聽到「認捐」兩個字,隨口問說:「是樂捐嗎?就不一定要捐?對不對?」我用自己的想法解讀,小兒子回答:「全班都要收,在12月11日要繳,不是今天要繳」我跟他點點頭,表示我知道了。隨後,請他把繳費單與說明放在餐桌上,有空在仔細瞧瞧。 

感覺學校巧立名目在收費,開學時已收了近四萬的學費,前兩週要繳一萬七千元,12月11日認捐一萬一千元,既然自說明中的第四點「尊重所有支持者自由選擇是否捐助的權利,不接受任何有違反自由意志原則的捐助」,為什麼導師又跟學生強調每位學生都要繳,如果這筆是學費,為什麼不把它直接放在註冊費裡,如果一定要繳為什麼校方又要說:「尊重自由意志原則的捐助」!事實上又不是這麼回事?校方在表面大玩文字遊戲,與實際完全相反,心裡很不開心。 

再次與小兒子確認這筆錢是否每位同學都要認捐,「對啊!」他不假思索的回答。接著又跟我說第二次段考考不好,歷史老師出國兩個星期開會,數學老師總是把簡單的說成複雜…。我愈聽愈火大,開始批評校方怎麼可以把認捐當成勒捐,這麼差,還把第四條的內容念給他聽,就著又批評校方沒有做到承諾,招生時,一再強調「翻轉教育」,到現在還沒教你們找到最好的讀書方式,讓你們有更輕鬆更好的學習方式…..第二次段考明知時間不夠,卻漫不經心……天啊,一長串的連珠炮轟,火力全開。 

沒有留意不可意的火苗已經點燃,加上他跟我說老師授課的情形,第二次段考失常….. 我各種不可意的苦受就匯集過來,內心的不可意愈堆愈多,色受想行識攪得一團亂,以無明來觸,火氣愈來愈大,看到自己停不下來的可怕,被先入為主「我見」帶著走,為維護自己的立場、觀念、主見、看法,許多的判斷、批評紛紛出籠了。 

這事一定會跟導師尋問清楚,決不會胡裡胡塗的繳,心裡的不可意讓我想一吐為快,想破口大罵,基於形象與教養,又不能把這股氣直接表達出來,曲曲折折,繞了一個大圈,還是不免把氣惱發在小兒子身上,最後我們還好有好好的懇談一番,總算兩人沒有失去和氣。 

過去的我,避免麻煩,或讓人家討厭,放棄了自己的意見與立場,覺得這樣的作為很不對,公開不表明,私下又喋喋不休,嘮嘮叨叨,不斷在內心自我對話。我認同對話是很重要,也請他把自己的想法轉告老師。 

小兒子告訴我,班上許多家長也認為—「自主勤業學程」的費用,這樣收費不好,應該事先說明,更不應該用「認捐」名義來收。小兒子本來覺得媽媽很機車,一直怕我為他帶來難堪與麻煩。後來老師說有關錢的事情,本來就要問清楚,這是很好的,他心頭才鬆一口氣,接受我想要對話的需求有正當性。 

晚上與小兒子的老師通電話,想了解認捐一事。老師解釋說,這是針對LIP (領袖育成班Leadership Incubation Program)學生在下午4點半至6點半,多出兩堂課,以及週六半天所收取的費用,學校定名為:「自願正勤學程」LIP學生全部要參加,學校成立基金會來收取這筆款項,全用在學生身上,不會挪到他用。 

我又問說:「自願正勤學程」上些什麼?如果正常的鐘點都能上完該有進度,這多出來的鐘點真正對學生的幫助是什麼?如對學生學習上沒有加分,只是增加學生體力與精神上的負擔,是否有改善的方案。 

老師回說就是一般課程的延長,應該是有幫助的….. 

我說自己觀察小兒子好像延長課程對他來說是一種負擔,他每天早上五點多就要起床,到晚上七點半以後才回到家,耗在學校時間太長,體力透支,回到家幾乎沒有什麼精神讀書了。延長課程並沒有針對學生不同的質性做適性輔導,還是跟平常上課一樣,懂的同學就懂,不會的還是不會,「自願正勤學程」的設計對他並沒有實質的幫助,是否可以做些調整,針對各學科的學習後,協助深入消化,吸收的鑑定與回饋,不該是正常的課堂課,這是我自己一廂情願,以為學校是朝這樣方向在做,幫助學生真正懂得上課所教的內容,不是囫圇吞棗,基礎才能打好。 

老師很坦白說,目前「自願正勤學程」上課方式就是課堂課延長,沒有想到這樣的方式,家長會反彈,或許可以向教務處建議。 

我又問說:開學初,學校一直標榜翻轉教育,到目前我觀察小兒子學習,還是很傳統的。翻轉教育,不是一開學就要著手進行的嗎?導正學生學習的方法,並幫助學生看到自己學習上的障礙與盲點。 

老師答說,目前生物課剛開始練習,其他科目她會進行了解。 

老師又主動問,小兒子在學習上比較吃力的科目是哪些?有什麼問題? 

我回答:數學,小兒子的抱怨老師都不講最基礎的課本練習,直接跳過,講難的補充教材,對他來說是他很吃力的,小兒子一直強調不能反應這件事,怕影響老師。 

最後我問最棘手的「認捐」,把其中「尊重所有支持者自由選擇是否捐助的權利,不接受任何有違反自由意志原則的捐助」的內容唸出,照這字面意思來看,認捐是自由性質的嗎? 

老師回答得很乾脆,不拖泥帶水的,直接回答說:「對啊!」但她個人希望學生繳交,因為這錢都用在他們身上。 

我聽到她的「坦誠」,也沒有再往下追問,知道自己是會繳這筆錢,只想問明白,讓自己有機會說清楚,我想這就是對話溝通的用意吧!至少我看到自己的想像,與學校實際面有落差,差在哪裡,是否有機會補平;有表達,至少讓校方知道家長的意見,以及是否有改善空間。 

一寂:

忠信中學網頁簡介的首頁標示著「2008~2014年 大學入學學科能力測驗忠信全中部領袖育成班六年榮登竹縣榜首」,看來「領袖育成班」是忠信中學招生的金字招牌。 

每天多出兩堂課(下午4點半至6點半),週六增加半天四堂課,總和每週學習時數增加14小時的「領袖育成班」到底在上什麼? 

其實學校定名為「自願正勤學程」就已經很清楚了,不過就是課後輔導的代名詞,美其名曰「自願」。 

如果我是家長,我會先問「參加領袖育成班的家長同意書呢?」孩子未成年,我還是孩子的監護人,我有不同意超時留校的權利;不過,我有心理準備,「領袖育成班」行之有年,想必已為多數學生家長「概括承受」,撼動實屬不易。 

就我的經驗理解,現今台灣社會少子化現象對私校生存形成極大威脅,私校常以嚴管勤教、延長在校時間、精熟學習、提高升學率等模式,贏得家長青睞,解決招生困境;導師只是校方政策的執行者,她也是受薪階級的勞方,極有受資方剝削的可能。只跟導師反應,恐怕無法動到決策當局。 

我在意的是校方未經家長同意(或告知家長),就擅自將學生留校,藉「領袖育成」之名行正規課程之實,有損學生受教權益。我向校方反應意見的層級至少會到教務處,甚至如果有機會,我會進一步地聯合家長表達不同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