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騰園不入體制的思考 by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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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組織可不可以「非主流」?但認定所有「收容機構」都在撈錢,恐怕招徠眾怒是必然!

羅騰園是非主流的公益組織,蔣月惠不想讓羅騰園立案,因她有很多不好的過往經驗,她說這些立案團體為了拿計畫搞評鑑,「就是一種斂財!」而且這些孩子也會不快樂,希望政府能放過他們,「保持原狀」。

就像讓台灣社福界這兩三年驚嘆連連的「富山型日照」的起點:このゆびとーまれ。在このゆびとーまれ,沒有明顯照顧者與被照顧者之分。不同於台灣或者其他的照顧機構,在這裡,第一眼很難分辨到底哪位是照顧者、哪位是服務需求者。。

像このゆびとーまれ這樣的照顧機構,起初設立時並不被承認,更無法拿到政府資源,然而因為看到社區的需求,創辦人與夥伴決定將畢生積蓄與退休金開設這家日照中心。一直到2006年,日本政府正式將富山型日照合法化,目前全日本各地共有1400多家富山型日照,而富山這個區域就有120家,混合型的照顧機構在日本遍地開花。

走體制內,成本一定昂貴,目前的「收容機構」也一定供不應求。

蔣月惠說:「我是從那個體制走出來的,我光搞這一些理監事會,光搞總幹事,就會被他們搞死,資源進來,不是在照顧小孩,而是在這裡面搶資源。」

「我不相信體制,你到18歲沒有補助款,就把你轉走了,然後就轉到我這裡,我這裡是不收錢的,為什麼?因為你要有符合資格,比如你是重度,政府補助你,如果是輕度的話,家長需要負擔90%,他不是把那些小孩當作撈錢的對象?!」

「也許政府政策是好意,但是院方為了生存,收留重度,補助款多,輕度補助款少,家長負擔重,且幾乎都是弱勢家庭,怎可能負擔這麼重的費用,這一些輕度孩子反而被放棄漠視,走不出去,不是也害了這一些孩子。」

蔣月惠長期免費供應,還自己掏錢鼓勵家長,若家中有這樣的小孩,帶來協會上課,還會有補助津貼,你說家長願不願意帶孩子走出家門,當然會啊,因為這世間還是有個溫暖的角落。

即使政府有補助給這一些孩子,但蔣月惠並沒有要他們繳錢,家屬留著自己用,一切開銷都要她去街頭募款,一塊兩塊這樣的結集。有網友說,怎麼可能一個月開銷這麼多錢?是地,就是需要這麼多,

你想想,蔣月惠沒收學費,還給他車馬費,用意是她鼓勵家長要把孩子帶出來,讓人看見,他們不是被社會拋棄的,生命值得有尊嚴活著的。

蔣月惠曾經壓力大到快得憂鬱症,但皇天不負有心人,她尋求各種方法,最後讓她想到了選舉補助款,一票30元做功德,就這樣選上議員。

她要幫助這一些殘障朋友獨立,學會一技之長,在這樣的大家庭裡成長,跟人有連結互動,讓孩子懂得看得起自己,這不就是台灣人應該有的骨氣與尊嚴。

從事社工的都知道,現況下輕度身心障礙者人數最多,享有公部門補助的社福機構,收容對象受到限制,許多「輕度」身心障礙者狀況不佳。醫院評估的輕度身心障礙者,大多具有生活自理能力,就程度上言,公部門不希望他們入住機構,這樣反而減少與外界社會的接觸,家屬缺乏專業知識無力照護,是家庭沉重的包袱,他們很不快樂,身心狀況可能加速惡化。

羅騰園「協會」有立案但「收容機構」沒有立案,依法只能收6人以下,羅騰園目前收容11人已經違法超收。九成以上的身障人士原生家庭都弱勢、低收入,一旦立案合法,家屬就必須支付機構照養費用,依照「障別輕重度」不同,約要二萬元上下,無疑是造成負擔;另外,羅騰園收容機構定期辦舞蹈、音樂課程,豐富身障者娛樂,「不會讓收容就只是單調收容。」

「如果我們有勇氣成為真正的國家。那我羅騰園願意合法化。」蔣月惠這句話算是跳針了,值得討論的是所有立案的收住式機構存在不存在有「立案就是剝削」。如果立案能讓個案權利更有保障、服務更有品質,那立案就不是剝削。

我們要一個什麼樣的社會?主流與非主流能不能並存?需要主流即合法與非主流即非法的兩分法?我們不擔心「合法掩護非法」?我們承認主流不見得政府就監督得到,非主流不見得民眾就監督不到,何妨讓主流與非主流並存,然後且走且看「君子之過如日月之蝕」。

最重要的是能不能不失焦的好好討論,能不能不讓不容忍非主流的空氣漂蕩。也許有一天羅騰園會像日本このゆびとーまれ的照顧機構一樣,起初設立時並不被政府承認,如今卻在全日本各地遍地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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