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衛報》專欄記者蘇珊‧摩爾討論美國槍枝,她認為,美國人對自由的定義,寓含了對中央集權政府的絕對否定,不論是槍枝控管或是歐巴馬健保,部分都可歸因於「控制」這個字,美國人拒絕任何形式的「控制」。彷彿,任何形式的控制,都是對美國人自我認同與自由做自己的威脅限縮。
就像教蘇珊‧摩爾用槍的前警察說,三歲的小孩,就應該要會用槍了。
有外力就有反抗,有管制就失去自由,不屈服於外力,不想失去自由,必須永遠保留可推翻政府、可抵禦外侮的權利。
這樣一種對「自由」的定義,讓每個人都必須在無政府的叢林狀態中獨立地自我防衛,好萊塢電影「法外執法」正義,一再演出無法以正當管道伸張正義的時候,私人法外執法,以暴制暴,就是一種勇敢無畏的美德與英雄行徑。成龍在新電影《英倫對決》中,「無法無天」以牙還牙的懲治恐怖分子,到最後英國警方還要對他說一句「謝謝」。年初上映的電影《蜘蛛人:返校日Spider-Man: Homecoming)》也是在講「法外執法」的美國超級英雄。
美國人的邏輯,簡單說就是:世間一定有邪魔外道的存在,邪魔外道一定有武力,面對邪惡武力,你絕不能只依賴政府,你絕不可自動繳械。庫德人、以色列人全民皆兵,都是同樣的邏輯。
以暴易暴不能解決問題,但國家的存在,代表的就是合法的暴力,國家擁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壟斷權。公權力包括武裝部隊、情治司法、稅務人員、環保署等政府機構,隨時可能藉由檢舉告發強制介入民眾生活。就像你要舉辦獨立公投,不但國內軍警可能阻止,國外強鄰也可能武力介入。
有位老鄰居,以前的師長是馬安瀾,他當年服步兵役,兵營中被自殺的很多,也有兵乘軍官聚會拿槍掃射軍官18人的事件…. 他說他們的裝備不算很精良,但敵愾同仇主要對象是部隊長,真的打起戰來,部隊長大概最先被幹掉。現在有人擔心中共打過來,少校級以上軍官會投降,但更大的可能是想投降的部隊長會先被幹掉。當一個人武裝起來,他的正義感與勇氣比沒有武裝起來多很多。不擁槍,人容易怯懦,就像被拔了牙剪了爪的獅虎,還會給內紅外藍的人譏笑:不敢為獨立建國而戰。
面對大規模槍殺案,很多美國人的反應是,警察沒能力阻止,警察不能保護我的身家性命,那我更要擁槍!這樣的擁槍自由,基本上就是對外在強制力的不信任與反抗,擁槍使美國人更勤於訓練自己,更勇於捍衛自己的權利,包括生命權、健康權與財產權。
對擁槍的美國人而言,他們不像以色列、北歐國家,人人要服兵役,他們雖然很「業餘」,但一旦遇到外侮,照樣人人都有作戰能力,照樣稱得上全民皆兵、武裝到牙齒。很少人知道,美國人因為有擁槍自由,美國早已是一個道道地地的「武士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