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勞取代製模師傅 by一寂

· 本站原創

「正記南京板鴨」前的看板人,20年前在橡膠工廠工作,月薪可領到8萬,這在當時應該是很高的薪水,我很好奇他在做什麼?

他說「不止喔!有時候還可以領到9萬......我是負責模具的,全工廠的模具都要讓我看過,我說不行就是不行,我要點頭,才能開工....模具做得好,可以省原料、省裁邊、省人力時間...」,聽起來,他極可能是經驗老道的製模師傅。

「我的工廠只跟美國兩家公司做生意,生意很穩定,每年聖誕節一過,27號訂單就來,而且是全年的訂單,我再根據訂單規格做模具...我對模具很嚴格,模具做得不夠好,老闆還會幫我罵師傅,我是幫老闆賺很多錢,老闆知道。

20年前開放外勞時,工廠就有風聲,說老闆要請外勞;有天,在下班前,工廠貼出一張公告,從明天開始,早餐補貼的20塊取消,台灣人不可以加班,晚餐的便當也取消...大家看到『台灣人不可以加班』,很生氣,就講好『明天來看報紙』,要罷工,沒有明講啦!」

「我們是八點上班,老闆九點進工廠,看到我們都在翻報紙沒有開工,他就知道了,趕快去把公告撕掉...之後,大家就一個一個辭職,老闆都已經準備好了,辭一個台灣人,就補一個外勞,一個個一直補上去,補到整個工廠都是泰勞」,甚至,「外勞是兩年到期就要回國,工廠還會找台灣人跟泰勞辦假結婚,讓他們在台灣可以待久一點。」

「依照勞基法,開除員工是要給資遣費的,資遣費以員工在工廠的工作年資來計算,未滿一年的以一年計,要給3個月的薪水,員工多待一年,就再多給一個月,我在工廠十年,應該可以領到13個月的薪水.....老闆很聰明,他沒有要開除我們,他只是讓我們不好過,反正你看到『台灣人不准加班』,就知道老闆的意思了,等到整個工廠都是泰勞,怎麼可能待得住?」

「誰不想要資遣費?沒辦法,除非走法律上法院,到時候,一審贏、二審輸...,一審一審地開庭,大家都要賺錢養家,誰有那個美國時間耗在那裡?律師法官都還要送錢耶!當然是老闆贏...現在已經過了二十年,法律追訴期也過了,什麼都沒了。」

談到這裡,他岔個話,「前些時候,在街頭遇到老闆,他還問我要不要回工廠幫忙,我說年紀大了,不想管事,要休息了」,他沒有跟老闆提當年往事,只是跟我說「人生,看開點,日子比較好過。」

「看開點」,三個字,他老掛在嘴邊,聽得出來,背後有著難言的委屈忿忿。

我跟他建議直接找老闆,就把話談開了,「當年,你是不是不想付資遣費,只是沒有明說?」且聽聽看老闆會怎麼回應,並且,了卻一件心頭事!

在勞資關係裡,勞方毫無工會支持後援,而資方又以各種管理技術包裝勞動條件與環境,目的在迫使勞方主動辭職,以規避資遣費的給付;在此境況下,勞工能有什麼樣的選擇?或者,他有選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