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女採珍珠
修女在里約熱內盧海灘
海灘布基尼的設計初衷,是讓穆斯林婦女在享受海灘的同時還能遵守傳統伊斯蘭教典。伊斯蘭教義對婦女穿著的規定,對多數非伊斯蘭的人來說,本就是「對婦女的禁錮」,但布基尼泳裝似乎不應擔這個罪名,因為以伊斯蘭女性服裝的標準來說,這泳裝較貼身(會露出某些身材曲線),已算是反禁錮了。
上個月,二十多個法國城鎮宣佈海灘布基尼為非法,當地政府實施這一禁令的名義正是政教分離。禁令頒佈後,輿論譁然,許多法國知識份子和穆斯林認為,這是在一個不存在的問題上,進行了一場毫無必要的壓制。
對布基尼是「對婦女的禁錮」或保護人身安全?或多樣性?的問題,網路世界已到街談巷議的程度。
其實回教婦女們在海灘的布基尼穿法,很像台灣一些怕曬或怕露的媽媽桑的穿法,與海灘上修女們包裹的程度不相上下,有一些潛水衣、衝浪衣、採珍珠衣,也是包覆全身的。
如果是以海灘不可以有宗教服儀為由,那麼,修女們是否要換上泳衣呢?還是因為法國人把天主教視為本土,把回教視為「非法國」呢?
早在2004年,法國就立法禁止穆斯林婦女在公共學校戴頭巾;2010年,法國成為第一個完全禁止穆斯林罩袍的歐洲國家。將這些異國風情的穿著視為「挑釁」而加以禁止,有助於公民在公共領域擺脫宗教束縛的嗎?婦女穿高跟鞋不也是在公共領域受著時尚束縛!倘若布基尼意味著「奴役」,是父權制宗教對婦女的征服,那高跟鞋不也是嗎?
基本上由警察來管人民穿什麼是很奇怪的,想像警察隨時隨地可對人民搜身,檢查身上有沒有攜帶危險物品,也對每輛車攔截搜查,這不就是戒嚴了!
針對海灘不能只管制穿什麼,那就應包括背包以及所有帶到海灘的裝備,為了公平,那就比照海關檢查,進入海灘前,每個人都要通過X光異物檢測機,這樣一來,法國還可以減少失業,創造很多海關安全檢查的就業機會?
去年11月13日巴黎發生恐怖襲擊,造成約130人死亡。上個月中旬,法國南部尼斯市(Nice)遭遇恐襲。民眾觀賞國慶煙火秀時,一輛卡車突然衝入人群,造成至少84人喪生,50人生命垂危。法國能不一朝給蛇咬、十年怕井繩?外國人沒法國人恐襲的痛與慟,所以不會懂法國人的歇斯底里?
捍衛人身自由,法國必須針對恐襲的源頭。對恐襲的恐懼與焦慮,變成對穿著差別對待的禁令,只會讓那些已經感受到疏離的穆斯林更加確信他們受到歧視排斥,而且是柿子挑軟的吃,對減少恐襲毫無幫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