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不到兩公里就沒有礁體層 by洪申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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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能從科學事實來找藻礁與減煤的雙贏方案

藻礁公投連署衝出來的兩個多月以來,各種立場的朋友時不時都來找我討論藻礁公投,不只平常就有很多合作的環團友人、大力投入連署的學生跟代表、生態專業的學者、關心減煤和能源轉型的朋友,當然,也還有對這個公投咬牙切齒的朋友,都有。他們的立場跟論點可能差異非常大,右邊在意的左邊不在意,我關心的你無所謂,但幾乎都有一個相同的問句:「#怎麼辦?」大家都非常焦慮。甚至談到哽咽。

一個多月前,我寫了一篇文章,我提出藻礁與三接的議題,這是「#環境vs環境」的權衡,我想再提醒的是,#這並不是一個二選一的概念,並不是「毀礁或護礁」、「減煤或護礁」、「經濟或環保」只能二選一,挑一個來犧牲。擺在眼前的挑戰很清楚,#我們必須找到最大程度兼顧藻礁保育與減煤需求的方案。

更直接的說,如果真的要努力去尋找最大程度兼顧保育、減煤跟供電風險管理的可操作解法,勢必無法只是爭執黨派立場,就能找到答案,我們只有回到議題事理的事實,去做釐清跟確認。我認為除了這樣做,真的也沒有其他的辦法了。

在這裡,我特別想要提出來討論,也是護礁方近期都還一直在傳播的一個關鍵爭議認知:#離岸五公里範圍內的海底,#真的都是藻礁嗎?

☛「關鍵爭議:#大潭海岸離岸五公里範圍都是藻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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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馬政府決定要興建第三接收站,為的是要處理北部燃氣調度風險管理的問題。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在2018年,中油把原本預計挖除大潭海岸232公頃的接收站工業區計畫,減少到23公頃,也就是現在的方案,而這23公頃並非藻礁新填區,而都是使用2003年已開發填埋完成的空地。

簡單說,在現在的方案中,確實已經把岸上潮間帶生態豐富的G1、G2區(就是現在大家看得到的大潭藻礁照片,都是來自G1、G2區)迴避掉了,這是確定的事實。

還留有爭議的問題是,離岸的工業港,到底還會不會破壞海底下藻礁礁體或生態?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必須要先弄清楚海底下的藻礁,到底分佈到離岸多遠?

這其實一直都是最關鍵的問題。說它關鍵,並不是只有我,護礁團體也一直以這個論點,#作為最直接拒絕現在這個離岸方案的論述跟主張。

2018年經濟部提出現在的「工業港離岸方案」時,我幾次詢問潘忠政老師,生態資料最多的潮間帶G1、G2迴避掉了,所以可以接受這個方案?護礁團體當時回覆我,他們不能接受這個方案,因為在向海離岸五公里的範圍內,海底都是藻礁(或生物礁體,後來說法改成藻礁生態系),所以工業港還是會大幅破壞藻礁。

後來護礁方的這個說法,就成為最直接拒絕2018年離岸方案的理由,也成為志工們被教導回答的說法,一直到這次的連署,到現在都還是朗朗上口,持續在傳播的論述。

但這個大潭海岸離岸五公里內都是藻礁地形的認知,#有充分的實證支持嗎?

這過去兩個月中,我想辦法去找了不少資料跟學者,作了很多的資訊確認。

關於這個向海延伸五公里都是藻礁地形的認知,藻礁提案方他們所引用唯一一份資料是台大海洋研究所的一篇碩士論文。論文第59頁提到,「⋯在側掃聲納影像中的右側區幾乎為藻礁地形,向海延伸的範圍至少5公里⋯」。護礁方所引用的都是這句話。

詳細比對這段敘述所指的確切區域,愕然發現,#它其實不是指大潭藻礁的海域,#它其實是在描述大潭北邊觀音段的白玉藻礁海域。同時,我也再詢問幾位地質與地科學者,他們都確認,#這篇論文在這裡所用聲納研究法取得的數據資料,#只能判讀得知地形外貌的起伏,#其實並無法判讀地質與地形是不是礁體和生態狀況。

更簡單來說,這是藻礁提案方主張離岸五公里都是藻礁的唯一論證,但事實上,#這份資料其實是無法佐證大潭藻礁海域礁體的分佈範圍的,#不管是位置或是研究的方法都有誤用。

☛關鍵實證:鑽探資料說了什麼?

另外一方面,從環保團體們辦的對焦會議中,我也發現經濟部釋出最新大潭海岸海域的海底鑽探資料,提供回答這個重要問題很關鍵的資訊。

從鑽探資料來看,#大潭藻礁礁體的厚度越往水深處大致呈現遞減的明確趨勢,#離岸越遠鑽探到的礁體厚度越薄,水深超過15米(在工業港內離岸1.2公里)礁體就呈現不連續、零星的分布,水深超過18米(離岸約1.5公里)的區域,鑽探結果就沒有礁體,而是黏土和沙,下方就是沈積岩海床了。我請同事把鑽探資料的水深跟礁體厚度整理成這份圖資,大家應該可以看得很清楚,#在水深超過18米,#也就是離岸超過1.5公里的區域,#鑽出來的岩心就已經沒有藻礁礁體了,#離岸更遠之處就更不用說了。

這份鑽探是中油做的,但上述資料的解讀結論,是交由許多環保團體也信任的,地質學與地形學專業的許民陽教授來判讀,我想應該不會造假。

綜合以上,以目前存在的科學證據來看,大潭藻礁確實在海底是有存在,大概在離岸1.4公里處還有零星發現,#但向海延伸5公里的說法恐怕不是真實。我知道除了這個藻礁海底分佈的問題,一些人還有其他方面的顧慮,但過去兩三年大潭藻礁海底分佈的問題,被提案方設定為非常重要的主張理據,一直到最近,我還好幾次聽到護礁志工們都還在對外傳播這樣的訊息,所以,我認為應該要把上述這些資訊,綜整出來討論跟釐清。我思考了一段時間,#揭露這些資訊不是為了要攻擊誰,#而是為了尋求雙贏的作法跟方案,#找到更多的機會跟空間。

☛多目標的管理與權衡,都要兼顧而不輕言犧牲

最後我想說的是,很多民間團體與學者都越來越清楚,三接計畫若不做,或是遷移到比方台北港(藻礁提案方的建議),對於減煤時程衝擊和可能衍發的連鎖效應,所要付出的代價真的不小,即便更努力做綠能跟節能,但很可能在2030年前的減煤進度還是會相當緩慢甚至停滯,也會讓很多期待的人失望。

這也是為何即便大家心裡清楚,任何工程設施放到環境中,尤其是海岸,都不敢說完全不會有生態影響,但確實,如果同時要把減煤、供電供氣風險管理等需求考慮進來,只能在很多限制條件(尤其是時間)下,找到最大程度兼顧各種需求的解決方案,比方說,#再將海上的工業港外推,#從2018年方案迴避掉潮間帶的藻礁,#再重新思考一次不浚挖不在海上填方的方案調整,#更徹底迴避掉對於海底藻礁礁體的破壞,#同時盡量維持住減煤跟供電期程,#也才成為一些專業人士跟團體會有期待的作法之一。不只是為了說服公投提案方。

當然,對於個別目標來說,比方說藻礁保護,可能無法拿到完美的100分,但只能在尋求更大程度的生態保育嘗試下,顧及其他需求(減煤、供電供氣風險管理)的正常運作,而不輕言犧牲任一項。

這是多目標的管理與權衡,它是一個艱鉅的挑戰和過程,但真的沒有迴避的空間。

延伸閱讀:《藻礁生態系環差報告》重點(李岳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