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並非「生物戰」 by秦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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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全民抵抗新冠疫情,媒體乃至網路上都不斷傳出各種戰爭用語,諸如「戰時狀態」、「戰時措施」、組織抗疫「敢死隊」、打一場對抗病毒的「人民戰爭」,尤其是「不惜一切代價,打贏防治新冠這一仗」之類的提法,不一而足。這些說法如果只是為了表達決心、鼓舞士氣、團結民眾,或無不可。但如果真的用戰爭狀態下的一些做法來對付嚴重傳染病,那是要謹慎考慮的。

無疑,嚴重傳染病疫情與戰時狀態有相似的一面:情況緊急,需要採取一些平時不宜實行的「緊急狀態」做法。但是,人類對抗嚴重傳染病,畢竟在本質上不同於戰爭狀態下的人與人對抗,即便都要實行「緊急狀態」措施,這兩種緊急狀態也不是一回事,混淆二者會造成嚴重後果。這本來屬於常識,但是鑒於很多情況下常識被遮蔽,所以還是要說一說。

傳染病抗疫與戰爭的第一個不同,就是抗疫並沒有打贏打不贏之說,而戰爭則「勝敗乃兵家常事」。

古今中外從黑死病到流感,人類經過很多規模、嚴重程度不等的瘟疫,損失難以計數,但只要人類挺了過來沒有被滅絕,就都可以說是「戰勝了」瘟疫。這就如當年海城地震傷亡很少,自然是我們的「勝利」,而唐山大地震那種傷亡慘重的災難,最終也還是我們奪取了「抗震救災的偉大勝利」一樣。

極而言之,即便並非自然災變而是人為的「細菌戰」、「病毒戰」,所謂勝敗也只是就一方的人是否屈服於另一方的人而言,並非是就屈服於細菌、病毒而言。細菌病毒在這種場合也只是一種武器,並非戰爭的一方。這就如1860年英法聯軍之役中,清軍在洋槍洋炮下傷亡慘重,最終被迫簽訂了北京條約,你可以說大清敗給了英法,卻不能說是敗給了槍炮一樣。幾十年後的抗日戰爭為什麼我們卻是勝利了呢?就是因為日本人投降了嘛。儘管中國軍民在日寇火力下傷亡遠比在英法聯軍之役中更加慘重,但勝敗總是對人(英法與日本)而言,不是對人所用的武器(無論冷兵器、熱兵器和生物武器)而言的。

疾病如果並非人為的「生物戰」,就沒有這種意義上的勝負可言。或者換句話說,如果把抗疫比喻為「戰爭」,則人類永遠是這種「戰爭」的勝者——除非未來人類真被某種疾病所滅絕。

然而儘管在歷史上所有的抗疫鬥爭中,人類都是勝者,但人們對某次抗疫的成功與否,還是會有褒貶很不同的評價。這評價的唯一標準,其實就是「代價」,基本就是指人命損失的多少。所以,「不惜一切代價」去打贏抗疫「戰爭」是一種無意義的說法,如果這個代價是指人命,甚至可以說是極為荒唐的說法。這就是抗疫與真正的戰爭的又一大不同。

人們從事戰爭,就是寧可付出一定代價(包括人的犧牲)也要爭取得到某種結果。邪惡的戰爭往往不計人命,甚至發動戰爭可能就是為了殘殺無辜——如希特勒為滅絕猶太人而發動的戰爭一樣。正義的戰爭中,保護更多的生命可能是目的之一或最終目的,但也有很多「正義之戰」是為生命以外的「偉大目標」——諸如自由、尊嚴、榮譽、領土、主權等——而打的,所以才會有「不自由,毋寧死」這類豪言壯語。

但是抗疫就不同,尤其是針對惡性傳染病的抗疫,除了保護生命之外,還能有什麼其他目的嗎?為了所謂「政治安全」不顧一切代價的做法能夠用於抗疫嗎?無論多重的疫情總會結束,人類不可能向病毒割地賠款,稱臣納貢,更不會與病毒簽投降協議或「不平等條約」,在疾病和自然災害面前個體的受害者可能成千上萬,但人類總是勝者,而作為勝者的人類既不可能向病毒要「自由」,也不能從病毒那裡獲得賠款與領土。如果不能盡量多地保護個體生命,人類抗疫抗災的努力還有什麼意義?「不惜一切代價」如果是指人命的「代價」,贏得那種反正不會失敗的「勝利」又有什麼價值呢?「把代價降到最低」難道不是評價抗疫的唯一標準嗎?

當然,抗疫與戰爭一樣,存在著緊急狀態下「群己權界」的調整問題,存在著個體與整體的損益關係。對於那些為了整體利益而甘願自我犧牲的個體英雄,人們都要讚揚和褒獎。但是,對於以整體的名義要求、乃至強制要求自己以外的個體作出犧牲的行為,抗疫卻與戰爭大有區別。

對於戰爭而言,讚揚英勇犧牲的將士和譴責昏庸自私、腐敗無能的統治者,都比較容易做到。例如甲午戰爭的失敗已經是公認的國恥,人們不會以鄧世昌等將士的英勇獻身為慈禧臉上貼金。不是說「烈士」越多,老佛爺就越偉大。之所以不會,就是因為慈禧把自己的「政治安全」擺在第一位,導致攻守失宜,戰和兩輸,使鄧世昌這樣的英勇將士飲恨疆場,「不惜(臣民付出)一切代價」的結果,只換得可恥的馬關條約,喪權辱國,留下千古罵名。這與鄧世昌的千古英名反差強烈,但兩者毫無矛盾。

但是如果這場戰爭打勝了呢?就像斯大林最終打贏了希特勒,儘管他剛愎自用,草菅人命,戰前聯手納粹瓜分弱鄰,濫殺將帥親痛仇快,戰初指揮失當丟盔卸甲,喪師百萬失地千里,致使蘇聯雖然最後慘勝,但軍民死亡大大超過了德國,很多「代價」並非難免,由此斯大林也招致大量批評,不過因為最終戰勝,他得到的評價與慈禧就大有不同,正如他自詡:「歷史是不會譴責勝利者的。」這類事例史不絕書,我們的古代先賢對此曾有過「一將功成萬骨枯」、「為求恩幸立邊功」等抨擊。不過平心而論,從人類文明角度講,法西斯必須打敗,卻不能說必然能被打敗,斯大林在這方面還是有功的,他得到與慈禧不同的評價,也確實有合理的一面。

然而由於抗疫與戰爭有前述的區別,即使蠢如慈禧,讓她抗疫也會有勝無負。如果照搬戰爭勝負的評價,來評價抗疫,慈禧與斯大林甚至與華盛頓還有什麼區別?而「飲恨疆場的鄧世昌」們越多,慈禧就會越英明偉大?這不但違背人們的常識理性,更違背人類的基本道德。

所以抗疫是不能「不惜一切代價」的。其實嚴格說來,戰爭也不能真的不惜一切代價,但抗疫就更是如此。純從邏輯上講,如果把疫區都變成奧斯維辛,患者都塞進焚屍爐,抗疫很快就可以「勝利」,但是這樣的代價我們能夠付嗎?我們又能接受這種毫無人性的「勝利」嗎?

在抗疫行動中,自願的捨己利人、利他、利公者當然是應當稱讚的。並非自願,而是強制一部分人為整體利益付出代價,如強制治療、強制隔離、封城封村、禁足之類措施,如果是抗疫所必需,當然也要做。但與戰爭不一樣的是:行使例外的權力者,必須接受例外的問責;失去尋常的權利者,應當獲得非常之保障。一般疾病的自願醫療可以是自費,而對疑似烈性傳染病的強制醫療不僅必須落實醫療責任,而且必須是公費(不能僅是確診後才公費,更不能為省公費而拒不確診)。自由人可以自己謀生,而當自由謀生的權利被剝奪時,政府就要承擔「從搖籃到墳墓」的全方位保障責任,而且必須接受與此有關的全方位問責。

處在抗疫一線的「白衣戰士」們,他們的獻身精神和無畏勇氣應當與戰爭中火線上的戰士得到一樣的讚揚。但對他們的強制徵用,則必須與戰時規則判然有別,絕不能輕言所謂的「戰場紀律」。尤其在高傳染性疫疾的防治中,讓醫生護士在缺乏防護的狀態下進行一線醫護工作,不僅是對醫護人員的生命不負責任,而且是對醫護對象、對患者和對全社會的不負責任。道理很簡單:戰爭火線上的戰士傷亡固然也應當痛惜,但他們至少不會傳染別人。所以在有些國家,戰場上用督戰隊來強迫士兵衝鋒是可以設想的。但即使是這樣的地方,有點理智的當局也不會強迫沒有防護的醫生「上陣」去處理高傳染性疫疾。

因為醫護人員如果受感染,威脅到的就不僅是他們自己的生命。要知道一線醫護人員不僅是最易感群體,而且一旦感染也是最強感染源:其一,他們每日「聚集」工作,無法禁足。其二,他們大量接觸的來院人群中,只有極少數就診時確患傳染病,但絕大多數都有疑似癥狀、其他疾病和各種不適,屬於脆弱易感人群,醫護如不能保證自身未感,還讓其工作就不知是治人還是害人了。其三,他們如果感染,傳染面必然大概率地集中於同行的醫務人員群體,這在疫情嚴峻、醫療資源尤其是醫務人力資源稀缺的時期無疑是災難中的災難,不是抗災而是造災。所以,讓醫務人員缺乏防護地在一線處理傳染病,豈止是用「不負責任」幾個字可以輕描淡寫的。

近來報載香港醫生工會要求管理者必須提供足夠防護,這種理所當然的事竟然遭到我們這裡一些人的嘲笑,這些人還誇耀我們這裡要求醫護人員冒險上陣的驚人「動員力」!真不知這些人的腦子是怎麼想的。就因為這種做法,導致我們一些地方醫務人員感染率高得驚人,乃至遠遠高出前來就診者:武漢市第七醫院ICU病房三分之二的醫護人員都被感染。醫生嚴重缺乏防護,「明擺著會感染也必須上」,受訪者稱為「裸奔」行醫。武漢中南醫院僅1月1日至28日期間收治的138名新冠肺炎病人中,院內感染就有57人,其中40人為醫務人員,感染率達29%。 而武漢協和醫院、武大人民醫院和市第一醫院醫護人員被感染的更分別多達262、194、125人。

應該指出,這種把醫療政治化、在醫療中隨意套用戰爭規則的做法在上個世紀的中國曾一度廣泛流行,並造成很大危害。典型的例子是,曾有人斷言,深刺延腦附近的啞門穴可以使聾啞人喊出「毛主席萬歲」(其實啞門穴名雖有「啞」字,傳統中醫指的卻是腦症如中風、癲癇等所致的語言障礙,即所謂「舌急不語」、「寒熱風啞」,與一般所說的聾啞根本就不是一回事,而且中醫都指出此穴危險,不能深扎),於是便由解放軍出面,鼓吹「不怕死」、「闖禁區」,在傳統醫書和現代解剖學都認為此穴進針應以1寸餘為限的情況下,進行2.5寸深扎,還引用戰爭時代的「語錄」,說是「在需要犧牲的時候,要敢於犧牲」,後來曾多次發生嚴重乃至致命事故。當時曾有人體解剖學教師講課中說到,「針刺啞門穴位時,要注意延腦的關係,若針刺不當,刺到正腦就有生命危險」,報紙上居然就刊出奇文《要抓講台上和課堂上的階級鬥爭》大罵教師散布「活命哲學」, 並發動該大學對教師進行無理批鬥。醫學院竟然要批判「活命哲學」,難道治病不是救人活命,而是要把人弄死嗎?這就是典型的把醫療當「戰爭」了。幸好當時針對的還不是傳染病,深扎啞門「不怕死」傷害的還只是當事人,如果鼓吹醫生「不怕死」而無防護地處理高傳染性疾病,那就更加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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